广东省教育厅两类学校建设实施意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

文章来源:心里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人气:2977  发布时间:2018-11-12

       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省乡村小规模学校(指学生数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出要求。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在广州举行新闻通气会,对《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作了全面、深入解读,介绍了清远市、韶关南雄市的经验和做法,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通气会上,省教育厅介绍了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提升两类学校的教育质量、育人水平的实施举措、《实施意见》提出的创新举措以及《实施意见》提到省定标准的主要内容等。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2018年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进一步振兴乡村教育,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达到本省份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满足两类学校教育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实际需要,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当前,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体系的“神经末梢”。据统计,2017学年我省共有乡村小规模学校(或称“教学点”)6103所,数量居全国前列。这些乡村小规模学校绝大多数分布在粤东西北地区乡村,不但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而且办学基础设施薄弱,教学质量不高,已明显成为基础教育发展的短板。因此,办好两类学校,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是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破解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

       办好两类学校,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优先发展农村教育,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7年5月,马兴瑞省长到省教育厅的调研时指示,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教育厅在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清远市部署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试点。截至2018年7月,各试点市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30亿元,完成学校改造24所,新增建筑面积40548平方米,新增寄宿学位数1930个,减少教学点46个。省已下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省补助资金4.98亿元。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我省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制定形成了《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实施。

       二、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的总体要求

       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保障,兜住底线;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原则,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健全两类学校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制度,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按标准化要求完成两类学校达标建设,补齐两类学校短板,确保到2020年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三、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的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重点针对当前两类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优化学校布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学校育人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综合施策、精准施策,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针对农村学校布局不合理问题,提出了统筹规划农村学校布局的要求。《实施意见》提出,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县域教育资源,有序加强城镇学校建设,积极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制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科学编制未来3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确定分年度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地级以上市政府同意,于2019年6月底前报省教育厅汇总后报省政府备案。二是针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落后问题,提出了全面推进小规模学校达标建设。《实施意见》强调,各地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广东省小学教育装备标准(修订)》《广东省初级中学教育装备标准(修订)》《广东省义务教育九年制学校教育装备标准》,全面开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建设。三是针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学位不足问题,提出了扎实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的要求。各地要根据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和实际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寄宿制学校学位,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四是针对两类学校师资保障不到位、师资队伍不强的问题,提出了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教师编制岗位管理,通过调剂编制、完善岗位设置、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重点解决两类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依法依规保障乡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五是针对两类学校管理服务水平不高、育人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提出了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要求。《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进学区化管理,完善育人模式,提高育人水平,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加强控辍保学,保障学生就学安全,推进对口支教帮扶。六是针对两类学校经费保障不到位问题,提出了强化经费保障的要求。《实施意见》强调,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省级补助、市县统筹。落实对不足100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政策,逐步提高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保障两类学校正常运转。

       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办好两类学校的关键

        办好乡村教育关键在于教师。《实施意见》从加强教师编制岗位管理、保障乡村教师待遇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让优秀教师不仅能进得来,而且能留得住、教得好。一是要完善编制岗位管理。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教师周转编制制度,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在调整分配学校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时,要向两类学校倾斜。通过调剂编制、完善岗位设置、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重点解决两类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发表论文、课题、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等不作刚性要求。乡村教师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村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数限制。二是要保障乡村教师待遇。依法依规保障乡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进一步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突出差别化补助政策,分类分档进行补助,重点向边远山区和艰苦地区倾斜。加大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推动建立小规模学校教师定期体检制度。

      五、提升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是办好两类学校的核心目标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办好两类学校最核心的目标,就是要全面提升两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创新管理方式,推进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加强控辍保学,保障学生就学安排等是提升两类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一是要推进学区化管理。要以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主体,因地制宜建立横向连通、纵向贯通的学区,统一学区内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健全政策支持机制,推动音乐、体育、美术和外语等学科教师实行走教。完善乡村学校评价方式,充分激发学校和广大乡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提升育人实效。各地要积极推进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充分发挥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倡导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更加灵活的教育教学方式,突出因材施教,加强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强化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充分发挥省、市、县教师发展中心作用,着力帮助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综合育人能力。三是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各地要以应用为基础,发挥政府在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两类学校信息化融合创新应用。结合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要求,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购买或开发全学科全版本的体系化数字教材等课程资源,提供丰富优质在线教育教学资源,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充分发挥信息化中心学校、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示范培育推广项目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面向两类学校的长效帮扶机制,构建基于网络和项目的“一校带多校”协同教研模式。四是加强控辍保学。县级人民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重点地区、重点学段和重点群体的监控,摸清两类学校学生辍学情况,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避免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因贫失学辍学、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切实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五是保障学生就学安全。各地要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通过发展农村客运及增设农村客运站点、增加班次、缩短发车间隔等方式,为学生乘车上下学提供基本交通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校车运营单位或者政府购买校车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加强校车运行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六是要推进对口支教帮扶。加大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对口帮扶力度。建立完善县域内城乡学校支教制度,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常态化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切实做到真帮实扶。统筹调剂县域内城乡学校编制,推进城镇学校教师定期轮流到乡村学校任教。加强对两类学校教研工作的指导,建立学区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鼓励城乡间学校采取同步教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帮扶乡村学校中的作用。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

         六、《实施意见》提出的创新举措

       《实施意见》在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创新举措:一是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各地要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推进两类学校达标建设,确保2020年秋季开学前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二是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对两类学校教师编制实行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教师周转编制制度,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三是创新学校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建立横向连通和纵向贯通的学区,推进学区化管理;推进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推动教育信息化与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度融合创新。四是强化经费保障。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省级补助、市县统筹,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重点支持。拟在现有补助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通气会上,清远市教育局、韶关南雄市教育局对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有关情况、经验和做法做了介绍。通气会上,围绕财政投入、教师队伍建设、思政建设、留守儿童心理教育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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